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2.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3.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三款。4.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如果事故处理较为复杂,涉及多方责任认定、调查困难或需要检验鉴定等情况,认定书制作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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