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若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若明确是对男方个人赠与,男方对房屋有完全处分权,女方无份额。关键在于证明是对男方个人赠与,如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男方的。若视为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主张分割。实务建议若主张是对男方个人赠与,需收集能证明该赠与意思表示的证据,如出资时的转账备注赠与协议等。若协商分割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及分割方式。一般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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