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举证责任的承担如下:1. 一般原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比如,狗主人要证明被狗咬伤的人是故意逗狗导致被咬,或者是第三人故意激怒狗才引发伤人事件,才能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2. 受害人无需证明的方面:受害人一般无需证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通常只要证明自己受到了动物侵权造成的损害,如身体受伤、财产损失等,以及该损害与动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例如,拿出就医记录证明因被猫抓伤而受伤,同时有现场视频显示是被这只猫抓伤。3. 特殊情况:如果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比如受害人主动挑衅动物导致被攻击,那么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若证明是第三人过错导致的,比如第三人故意投喂食物激怒动物致使他人受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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