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1. 行政处罚行为: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提起诉讼。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对某商家作出罚款决定,商家若不服该处罚,可直接起诉。2. 行政强制措施:像查封、扣押财物等。若行政机关实施此类措施不当,当事人有权通过诉讼维护权益。比如,交警部门违法扣押车辆,车主可提起行政诉讼。3. 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或不予答复等情况。例如,申请人申请营业执照,行政部门无故拒绝,申请人可直接起诉要求颁发。4. 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对征收土地、房屋等决定不服,或对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如征收房屋时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提起行政诉讼。5. 行政不作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如应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职责而不履行的。例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不及时出警,受害人可起诉。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法定期限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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