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 但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那么不受六个月的限制,可以随时再次起诉。比如,撤诉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新情况,就属于有新情况、新理由,可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 再次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等,以增加胜诉的几率。4.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等待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总之,撤诉后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时间限制,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六个月限制,起诉时要做好充分准备,遵循法定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