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明确警察的职责范围,一般情况下,警察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是有义务进行处理的。如果警察未履行职责,可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向该警察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投诉。督察机构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督促解决问题。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有监督职权,若认为警察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违法情形,可要求其依法处理。2. 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报警的记录、与警察沟通的情况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说明事情经过,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另外,在投诉或反映问题时,要如实陈述事实,不能夸大或虚假陈述,否则可能影响问题的解决。4. 如果经过上述途径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但这通常是在其他方法都无法解决之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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