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金的法律规定如下:1. 适用情形: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2. 计算方式: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具体计算时,先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以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为基数,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3. 申请执行:权利人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法院会依法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4. 意义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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