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行为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1. 主体关系:内部承包通常是企业与其内部职工之间的行为。职工需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内部关系,这是区别于外部转包等行为的关键。比如,职工需是企业正式在册员工,有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2. 意思表示:双方有真实的承包合意。企业有将工程交给内部职工承包管理的明确意思,职工也有愿意接受并负责的表示,这种合意一般会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体现。例如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经济核算:内部承包往往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职工对承包工程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成本、收益等。但资金往来通常仍在企业财务体系内规范进行,以保证企业对财务的监管。比如职工自行承担材料采购、人工费用等成本,收益归自己,但按规定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等。4. 管理职责:职工对承包工程有实际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施工、安排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等工程建设相关事务,要以企业名义并遵循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例如按照企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管理。5. 资质依托:职工承包工程仍依托企业资质。企业需为工程提供必要的资质支持,以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建设,同时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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