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原则如下:1.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离婚分割时应平等对待。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成长和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因素,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3.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性能,以保障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例如,不宜分割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等。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在分割财产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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