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关系下,父母对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2. 抚养费的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 支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 变更抚养费: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父母有能力的应当予以增加。反之,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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