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探视孩子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另一方不能随意剥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孩子。而支付抚养费也是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探视孩子且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要求其履行探视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对拒绝探视或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拘留等,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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