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 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甲故意殴打乙致其受伤,甲存在过错,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某些情形下,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要担责。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3.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要担责。像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4. 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甲乙在打篮球时,甲意外受伤,双方都无过错,可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分担甲的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对此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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