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 变更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比如一方因车祸导致身体残疾,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例如一方长期对孩子打骂、忽视孩子需求。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孩子有自主表达意愿的权利,尊重其意愿有利于其成长。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一方工作调动,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2. 变更方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履行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作出判决。3.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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