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如下:1. 继续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比如施工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发包方有权要求其继续施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 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建设工程,违约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工程质量有瑕疵,施工方应负责修理、返工等。这是基于合同履行应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3. 赔偿损失: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比如发包方因工程延期交付导致的经营损失等,施工方都应赔偿。4. 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5. 定金罚则:若合同约定了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