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一般是可以办理身份证的。1. 办理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2. 所需材料: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免交)。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3. 办理流程:本人持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受理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缴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证件。4. 特殊情况: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不能异地办理,仍需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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