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通常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信息、申请理由等;提供担保,如现金、房产、车辆等,担保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2. 向法院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3.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认为符合条件,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4. 执行方式: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财产进行保全。5. 通知义务: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会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6. 复议权利: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会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财产保全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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