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使合同成立需符合以下条件:1.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必须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特定型号手机若干的要约,需明确手机型号、数量、价格等关键信息。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人有在对方承诺后受合同约束的意愿。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 要约须向特定的人发出:通常是指向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商家向特定客户发出商品促销要约。4. 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知晓要约内容并作出承诺。如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送达。当要约符合上述条件,且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有效承诺时,合同成立。要约是合同订立的重要起始环节,符合条件的要约为合同的成立奠定基础,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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