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如下:1. 若男方父母出资全额购买房产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 若男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补偿。例如,男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时男方需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补偿给女方。3. 若男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协商房屋归一方,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款。4. 若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但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性质,离婚时该借款需由夫妻共同偿还,房产按正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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