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情况如下:1. 若该房产是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若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但婚后加上了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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