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1. 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即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例如,一方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等。2. 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比如即将转移大额资金。3. 由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4.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目的是防止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被申请人能得到相应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5. 案件必须属于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讼。比如要求支付货款、赔偿损失等。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会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在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具体请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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