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分配。依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组会先清理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将其变现以获得可用于偿债的资金。2. 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清算组的费用、为继续营业而产生的债务等,要优先清偿。第二顺序是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三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四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3.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比例分配。例如,公司财产在清偿完前面顺序的债务后,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所有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各普通债权人就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4. 最后,经过法定程序清算完毕后,未清偿的债务依法予以豁免。公司注销后,该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要求已破产清算注销的公司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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