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者获得工伤赔偿后,仍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例如,在交强险中,交强险是基于交通事故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其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只要交通事故符合交强险的赔付条件,伤者就可以主张交强险赔偿,与是否获得工伤赔偿无关。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 商业保险方面,如果伤者购买了相关商业保险,如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只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伤者同样可以要求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因为商业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遵循合同自由和契约精神,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不会因伤者已获得工伤赔偿而拒绝赔偿。3.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限制。比如,商业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伤者已获得其他赔偿的情况下部分免责或减少赔偿金额等。不过这种约定必须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才会产生效力。否则,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减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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