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系不到患者近亲属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实施抢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避免因等待亲属意见而延误抢救时机。具体操作要点如下:1. 需确认确实无法联系到患者近亲属,例如通过多种途径尝试联系但均无果。2.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要及时做出批准实施抢救的决定,确保抢救工作迅速开展。3. 实施抢救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采取的抢救措施、患者病情变化等,以便后续核查和追溯。4. 后续如果患者病情稳定或脱离危险,应及时与患者亲属取得联系,告知其患者情况及抢救过程。总之,在紧急情况下,以患者生命为重,医疗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果断实施抢救,保障患者的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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