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如下: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情况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会交货,属于预期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是该条第二款。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买方迟延付款,卖方催告后买方仍不付款,卖方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为该条第三款。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另一方有权解除。这是该条第四款规定。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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