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认购书构成违约。以下为您详细说明:1. 认购书的性质:认购书通常是双方就未来订立正式合同达成的初步约定,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虽然可能不像正式合同那样完备,但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合同的形式要件。3. 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的义务,比如不按照约定时间签订正式合同等,就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 赔偿范围: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总之,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认购书,构成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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