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费用等,如果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申请先予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比如,受害者急需医疗费用进行救治,而侵权人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2.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申请时,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和具体请求。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可以保障受害者及时获得救治等所需费用,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旦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应当遵守裁定,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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