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合同的撤销期限有明确法律规定:1. 一般情形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这一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例如,甲与乙签订合同,甲后来发现对合同中标的物的质量存在重大误解,那么甲应在知道该误解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撤销合同。2.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丙受丁胁迫签订合同,当胁迫行为终止后,丙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防止当事人长期不行使权利影响交易安全。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若要撤销重大误解合同,应严格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行使权利,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等合法途径来撤销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