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客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指债务人的行为减少其清偿资力致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之虞。 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非以财产为标的行为因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无关债权人不得撤销。主观要件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有偿行为时需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证据方面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务人实施了上述危害行为、行为有害债权及受让人主观知情等相关证据。优势在于有书面合同等书证能直接证明行为存在;劣势可能是难以证明受让人主观恶意关键证据缺失如受让人内心知晓情况的直接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证据不足可能败诉。程序上可能耗费时间精力。解决路径协商可尝试让债务人停止危害行为;调解能更灵活解决;行政投诉较难操作;仲裁需有仲裁协议;诉讼是常见方式虽有成本但能通过司法保障权益。建议债权人先收集整理证据评估自身证据情况根据实际选择合适路径诉讼时注意举证责任分配确保权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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