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动产等。质押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民间借贷中担保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决定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同时担保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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