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服务合同两个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证据分析1. 优势证据若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能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 劣势证据若没有关于合同解除时中介费如何处理的特别约定处理起来相对复杂。3. 关键证据缺失缺乏证明中介在合同解除中是否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的证据。 风险与策略分析1. 风险若合同因买方或卖方违约解除中介可能主张按约支付中介费存在败诉后需支付费用的风险。2. 策略 协商可与中介协商根据合同解除原因及中介服务实际贡献争取降低中介费或按比例支付。 调解找中立第三方调解更灵活解决纠纷。 诉讼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一般需支付报酬;若未促成可不支付报酬但可能承担必要费用。建议先查看合同约定收集相关证据与中介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尽量降低成本和平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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