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本案属于买卖合同中的孳息归属问题。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现有证据分析优势在于有明确的买卖合同约定牛未交付;劣势在于无关于小牛归属的额外约定证据。关键证据缺失双方未对小牛归属作出特别约定的书面或口头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若甲主张小牛归其所有因未交付牛根据法律规定其主张有一定合理性。程序风险若双方对小牛归属争议较大可能需通过诉讼解决耗费时间和金钱。解决路径及利弊 协商成本低、效率高但可能因双方僵持不下难以达成一致。 调解有第三方介入利于促成双方和解但调解结果不一定符合预期。 诉讼能通过法律强制力解决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双方先尝试协商明确小牛归属。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再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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