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并非必须公证。从法律关系看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优势在于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声明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产生放弃继承的效果。劣势在于未经公证的声明在产生纠纷时相对方可能对声明真实性、自愿性存疑。关键证据缺失方面若有他人质疑声明真实性可能需证明声明系继承人亲自签署、签署时意识清醒等。风险与策略分析协商自行与其他继承人沟通放弃事宜成本低、灵活性高但可能因沟通不畅产生误解。调解可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利于平和解决纠纷但调解结果不一定符合自身预期。诉讼通过法院判定放弃效力最具强制力但耗时费力、成本较高。公证经公证的声明证明力更强能减少纠纷但需支付公证费用。建议若继承人之间对放弃事宜无争议可不公证;若存在潜在纠纷风险公证能增强声明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可考虑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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