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诉讼离婚案件中未缴纳诉讼费与再次起诉的问题。适用法律条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按自动撤诉处理。现有证据及分析因未提及相关证据暂无法明确优势劣势及关键证据缺失情况。风险与策略分析 实体风险若未按规定缴纳诉讼费按自动撤诉处理后可能需重新准备材料、重新计算诉讼周期等。 程序风险再次起诉需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新情况、新理由等。 解决路径及利弊 协商若因疏忽未缴费可尽快与法院联系补缴较为便捷但需注意缴费期限。 再次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可随时起诉;若无则需等六个月后时间成本较高。建议先查看未缴费原因若能及时补缴可继续原诉讼进程;若需再次起诉要准备充分证据明确新情况新理由以顺利推进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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