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相邻关系并不必然侵犯相邻权。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如果一方违反相邻关系的合理限度比如给相邻方造成通风、采光、通行等方面的实质性妨碍或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例如擅自搭建建筑物严重影响邻居采光这就侵犯了邻居的采光权。但如果只是存在一些轻微的不便利尚未达到实质性损害的程度可能只是违反了相邻关系而不一定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比如相邻方偶尔制造一些轻微噪音但未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干扰。从证据角度看若要证明侵犯相邻权需有相关损害后果的证据如采光受影响房屋内光线变化的照片、通风受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变化的检测报告等。优势在于相邻关系纠纷有明确法律规定劣势在于确定损害程度有时较难。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就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调解也是不错选择有中立第三方介入促使达成和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可考虑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明确责任。诉讼虽能最终解决问题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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