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诸多投资禁止行为。首先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这是为防止财产混淆导致风险传递和损害投资者利益。其次禁止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每个基金都应独立、公平地运作不能厚此薄彼。再者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管理人应忠实于投资者。另外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投资有风险不能给予不切实际的收益保证。还有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要在合法合规的市场规则内进行投资操作。最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也在禁止之列。若违反这些禁止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监管处罚、赔偿投资者损失等。投资者一旦发现管理人有此类行为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监管机构举报、提起诉讼等。同时管理人自身也应严格遵守规定保障基金运作的规范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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