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1. 准备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4.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5.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6.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1. 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北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2. 立案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3. 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4.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简便、快捷但需双方协商一致;诉讼离婚则适用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时间可能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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