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核心法律关系为遗嘱订立适用条文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要使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满足法定形式要件。优势在于有明确法律规定保障遗嘱有效性;劣势在于若不符合形式要求则遗嘱无效。现有证据类型可能涉及代书遗嘱文本、见证人的证言等。代书遗嘱文本作为书证是核心证据证明力较强但需符合形式要求。见证人的证言能辅助证明遗嘱订立过程有一定证明力。证据链完整性要求遗嘱文本、见证人的签名、日期等齐全且见证人符合资格。风险方面若见证人不符合资格或遗嘱形式有瑕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存在败诉风险。解决路径协商解决较难因遗嘱一旦涉及纠纷往往争议较大。调解可尝试但成功几率取决于双方对遗嘱效力的认知。行政投诉无直接适用情况。仲裁一般不处理遗嘱纠纷。诉讼是常见方式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建议订立代书遗嘱时严格按法律要求操作确保有合格见证人遗嘱内容清晰准确各方签名、日期完备以保障遗嘱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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