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权判定两周岁以下一般归母方除非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两到八周岁综合考虑双方条件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风险与策略分析协商优势是高效低成本利于双方关系;劣势是可能达不成一致。建议先自行协商明确抚养方式、抚养费数额等。诉讼优势是法院判决具强制执行力;劣势是耗时费力成本高。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等按法院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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