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给付又称“不良给付”是指债务人虽已为给付但给付存在瑕疵。其构成要件如下存在给付行为这是前提即债务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一定的给付义务。给付存在瑕疵包括品质瑕疵如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数量瑕疵如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方式瑕疵如未按约定方式履行给付等。造成债权人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债权人额外支出维修费用;人身损害如因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债权人身体不适等。例如甲向乙购买一批家具乙交付的家具存在多处损坏这就构成了给付瑕疵。若该瑕疵导致甲无法正常使用家具影响了甲的正常生活或经营活动给甲造成了财产或其他方面的损害那么乙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完全给付。在证据方面债权人需提供证明给付存在瑕疵及自身受损害的证据如商品质量检测报告、维修费用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债务人若否认不完全给付需提供相反证据。风险方面债权人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等败诉风险可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成本较低且能较快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诉讼可能耗时较长、成本较高但能获得更权威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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