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以下义务:1. 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2. 接受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3.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4.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5. 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6. 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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