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同时到场。1.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种内部转让通常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也不要求股东同时到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可。2. 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并不强制要求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其他股东同时到场。转让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股东会决议等程序,可能需要股东到场进行表决等,但这也不是绝对必须同时到场。可以通过书面委托等方式,由代理人代表股东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完成相关的股权转让流程。 总之,股权转让在多数情况下并非需要股东同时到场,具体要根据转让的情形和相关程序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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