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生效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新分割财产。1. 欺诈、胁迫情形: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行为,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会依法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对财产重新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2.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3. 漏分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漏分财产进行分割。总之,离婚协议生效后并非绝对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重新分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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