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如下:1. 共同承担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 协议约定: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分担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等。但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比如夫妻约定一方承担某笔债务,若债权人不知此约定,仍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3.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分担达成协议,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的产生原因、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一方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4. 对外效力:即使夫妻内部对共同债务有分担约定,对于债权人而言,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对全部共同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该方不得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5. 追偿权:如果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共同债务,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比如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要求支付其应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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