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若约定了欠租达到一定期限可终止合同,那么按约定执行。例如约定连续欠租超过30天,房东就有权终止合同,当租户实际连续欠租超30天,房东即可依约终止。2.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合理期限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能是15天到30天左右。比如租户欠租,房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15天内支付,15天后租户仍未支付,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3. 要终止合同,房东需履行一定程序。首先应书面通知租户欠租情况及要求支付的期限,期限届满后若租户仍未支付,房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方式,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4. 若房东未按上述程序,随意直接终止合同,可能构成违约。租户可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若因房东不当终止合同给租户造成损失,租户还有权要求房东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