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这是最常见的情形,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各自的义务,合同目的实现,权利义务自然终止。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支付货款,合同即履行完毕。2.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解除。例如双方协商同意不再履行租赁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 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比如甲乙双方互有货款债务,且货物种类相同,可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比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债务人可提存。5.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合同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终止。比如债权人书面表示不再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如企业合并,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7.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涵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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