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不能再要回去。1. 已完成过户登记:房产过户完成后,房屋产权已发生转移,孙子成为房屋合法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爷爷已完成过户行为,意味着该房屋所有权已归孙子,爷爷不能随意撤销。2. 赠与关系成立:过户通常基于赠与等合法原因。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若无特殊情形,赠与人不得擅自撤销赠与。比如不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3. 无合理撤销理由: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爷爷要求要回房子缺乏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如果孙子存在严重侵害爷爷权益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爷爷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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