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1. 变更情形: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比如当地物价大幅上涨,孩子生活学习开销增多,原抚养费无法满足孩子基本生活需要。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例如孩子患重病,需要长期高额治疗费用,原抚养费远远不够。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比如孩子兴趣特长培养需要更多费用,像学习艺术特长等。父母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收入大幅减少或增加,导致原抚养费不合理。2. 变更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父母双方就抚养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费数额及变更的幅度。起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情形,如孩子生活费用增加的票据、父母收入变化的证明等。3.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总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变更的,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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