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资本充实责任:若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需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 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比如设立过程中的合同债务等,所有发起人都有责任偿还。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 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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