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处理如下:1. 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完成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能平衡双方利益。2. 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支付:如果建设工程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也应按照上述原则支付工程价款,不过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3. 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处理:若建设工程经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此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4. 实际施工人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总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支付需根据工程验收情况等依法处理,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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