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法律层面讲,离婚后女方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规定儿媳对公婆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直系血亲关系,如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2.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不同情况。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公婆去世后,女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但这并不等同于离婚后仍需赡养公婆。例如,女方长期照顾生病的公婆,在经济上给予支持,生活上悉心照料等,这种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行为,在继承方面会有相应体现。3. 实践中,若女方与公婆关系融洽,出于道德等因素自愿继续给予一定照顾,这是值得提倡的,但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总之,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赡养公婆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女方基于自愿等原因对公婆进行帮助,这是个人的道德选择,法律并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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